退换货与退款政策
自收到商品之日起,您有权在30天内无理由申请退货。
取消订单的截止日期为自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(承运人除外)接收交付商品之日起的30天。
如需行使退货权,您必须通过明确的声明将您的决定告知我们。
您可以通过发送邮件告知我们:service@bakingjoy.com
我们将在收到退回商品后的30天内为您办理退款。我们将使用您下单时的原支付方式,您无需承担任何退款产生的额外手续费。
退货条件:
为确保商品符合退货条件,请确认:
商品在过去30天内购买
商品保持原始包装且未拆封使用
以下商品不予退换:
根据您的规格定制或具有明显个性化特征的烘焙模具或器具。
按其性质不宜退回的商品,例如保质期较短或易变质的奶油、黄油等原材料。
出于健康防护或卫生原因不宜退回,且在送达后已拆封的食品级原料。
交付后根据其性质与其他物品不可分割地混合在一起的商品。
我们保留自行裁决拒绝退还任何不符合上述退货条件的商品的权利。
商品寄回
您需负责将商品寄回给我们的费用和风险。请将商品发送至以下地址:
上海市黄浦区烘焙乐园路1号
我们不对退货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的商品负责。因此,我们建议使用有保险且可追踪的快递服务。在收到实际货物或可靠的退货送达证明之前,我们无法办理退款手续。
礼品:
如果商品在购买时被标记为礼品并直接寄送给您,您将获得等额的礼品积分。收到退回产品并核实后,我们将为您寄送一张电子礼品卡。
如果购买时未标记为礼品,或者礼品赠送者先将订单寄给自己再转赠予您,我们将把退款发还给礼品购买者。
联系我们
如果您对我们的退换货政策有任何疑问,请通过邮件联系:service@bakingjoy.com
